招募中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新疆医学会医学科研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依托单位新疆医学会
所在地区新疆
学科领域医学
资助类型省部级课题
申请截止2026年9月11日
不限医学省级课题新疆招募中

研究内容

一、支持领域

项目重点资助临床医学各学科领域的应用研究与基础探索,优先支持围绕我区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及公共卫生关键问题开展的创新性研究。申报项目应立足学科优势,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临床转化潜力,兼具创新性与实用性,并需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二、资助计划

2026年度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具体申报方向详见附件1),所有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其中管理领域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一)重点项目:拟资助15项,每项资助强度8-15万元。

(二)一般项目:拟资助55项,每项资助强度1-5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新疆医学会理事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方向及相关要求组织申报。

2.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工作基础、科研条件及配套保障能力。

3.拥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4.负责对申请人的资质、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医学伦理和科研诚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

5.项目受理后,不得变更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学风端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2.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原则上须为新疆医学会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或专科学组在任成员,或为新疆医学会会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管理领域可放宽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主要人员,并保证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5.项目负责人当年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参与人当年最多参与1个项目的研究。

(三)成果要求

1.获资助项目须在研究周期结束时,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并完成结题验收。

2.成果产出要求

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2篇将本项目资助作为第一顺序标注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中英文核心期刊论文)。

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将本项目资助作为第一顺序标注的学术论文。

3.成果标注

项目资助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获奖及成果报道等),必须注明“新疆医学会医学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XXXX)”或作出相关说明。新疆医学会2026年度第一批医学科研项目将与战略合作单位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促进项目数据共享及研究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4.其他具体要求以项目立项合同书为准。

(四)伦理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防范科技伦理和安全风险,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审查和过程管理。

2.涉及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领域中人与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须开展科技伦理审查。申报单位无相应伦理委员会的,应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须严格遵守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相关规定。

3.临床研究项目须在申报时提交正式有效的伦理审查报告。未按要求提供合格伦理审查报告的,不予资助。

(五)不予受理情形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项目不予受理;其中第2、3项情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通报所在单位及原科研项目主管单位:

1.不在申报方向支持范围内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2.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在惩戒执行期内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3.申报项目在内容上与项目负责人本人或参与人正在承担或已结题的各类国家级、省部级及以下级别科研项目高度相似或重复的。

4.项目负责人已承担新疆医学会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

四、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10:00至2026年9月11日20: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项目的审核与推荐工作。

五、申报流程

(一)项目填报。所有项目统一通过“新疆医学会医学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访问地址:http://111.175.39.42:10021/)。各申报单位须先行登录系统申请机构管理账号;项目负责人需完成个人账号注册,注册时如实选定所属申报单位。系统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项目审核提交后,从系统导出《2026年度新疆医学会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形式审查。新疆医学会科技教育发展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系统或邮件反馈。

(四)专家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每个项目需缴纳服务费200元,根据系统提示缴费成功后,由新疆医学会组织疆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五)结果公布。最终立项名单将在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布。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如有自筹资金来源,应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项目实施前已有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材料等非货币投入,不得计入项目自筹资金。

(二)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2〕8号)、《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新科规〔2023〕4号)及《新疆医学会医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医会发〔2025〕6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与弄虚作假。

(三)请各地、州、市医学会和各有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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